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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监事会制度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职责履行不到位、职责界限不清、监事会成员兼职现象普遍、监事会角色差异较大等。我们希望通过行政监督、行业自律和公司自身的努力,能够解决“相似而非上帝”的问题。”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王建峰在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协办的第二届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研讨会上表示。

证监会:解决监事会制度“形似而神非”问题

同时,王建峰介绍了2017年上市公司监管的总体思路,提出要做好六项工作:一是牵头组织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指引》等文件;第二,要规范重组、减持和股权转让,坚决打击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破坏“三公”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充分发挥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和市场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在不断完善中退市和持股行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有效性;四是对上市公司的风险调查、防范和监控继续实施,以及对退市等高风险公司的安全处置;五是充分发挥并购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服务于供给方的结构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第六,加强上市公司的股利监管。

证监会:解决监事会制度“形似而神非”问题

湖南省证监局副局长毛建刚表示,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监督职能,并赋予监事会在董事会不能履行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力。监事会运行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希望大家通过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题研讨会,了解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掌握新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共同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证监会:解决监事会制度“形似而神非”问题

这个研讨会持续两天。本课程的重点是提高主管履行职责、防范风险和提高法律合规意识的能力。邀请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和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的专家,从监管的角度,就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最新问题、上市公司监事的法律责任以及违法案件的分析进行阐述。

标题:证监会:解决监事会制度“形似而神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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