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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金缺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过去的16年里,从“国有股减持”到“国有股转让”,再到目前的“国有股转让充实社保基金”,力度一次次加大。
2017年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部分国有资本转让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国有资本转让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转让范围、对象、比例和承担主体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表示今年将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进行试点,2018年将在此基础上扩大规模。
广发证券(000776,诊断学)(港股01776)策略研究员廖玲认为,现阶段中国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转移以充实社会保障主要有三个原因:从社保基金的角度看,有利于缓解支付压力,增强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看,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缓解企业压力;从国有企业改革的角度看,有利于推进多元化所有制结构,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根据规划,移交工作将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首先,2017年将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中央企业包括3至5家中央管理企业和2家由国务院SASAC监管的中央金融机构。其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分批转移,并在2018年及以后尽快完成转移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应华表示,先行试点是基于安全实施的考虑,并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以较小的成本推动转移的顺利实施。
那么,什么样的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将被纳入试点?
昨日,中国人民大学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进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总体而言,入选的中央管理企业或中央金融机构应该是经营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具体而言,选定的中央管理企业可以是具有特殊功能的中央企业,如军事和石油中央企业,也可以是一般市场中的竞争性企业;选定的中央金融机构可能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和其他行业。
标题:国资划转社保开展试点 三大特征或为入选初级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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