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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孔娟李梅
2017年8月22日,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康佳在深圳创新与发展研究所报告厅就中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发表演讲。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原深圳市委常委张思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康佳当场阐述了财税改革复杂的历史发展进程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任务,指出减税不是减负的全部,更重要的是减轻税收外负担,从预算、税收和中央与地方关系三个方面深化改革,走向“现代国家治理”的财税配套改革。在讲话中,经济领域的财政税收难题化繁为简,以公众最能理解的方式进行了解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相关问题得到了热烈讨论,引起了强烈反响。
康佳在讲话中提到,市场应该在资源的整体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应该在支持“现代国家治理”的财税改革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关键任务是:第一,预算改革。有必要将预算放在互联网上,让人民有知情权,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公众的意愿可以在“走向共和”的理念下形成最大的公分母,落到预算文本上。
第二,税制改革。包括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第三,优化和调整中央和地方体制。理顺行政权力、财权、税基、预算、资产和借款之间的制度关系,处理好资金的来源和使用,以及中央和省自上而下的两级转移支付和辅助性横向转移支付。
一般来说,财税改革关系到全局、企业和社会全体成员。我们要顾全大局,把握发展大趋势,把握基本思路,推进中国现代化的综合改革,努力实现中央提出的“财税改革”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2020年“综合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步伐落后于城市,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中国70%以上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地区。农村老年人口一直是弱势群体之一,其养老状况令人担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在不增加政府财政投入的情况下,能否改革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
康佳告诉记者:“因为我们过去把城市和农村分开,农村的养老问题过去是由‘五保供养’这个概念来解决的,这个问题是由我们自己和社会来解决的。我现在不能看这个。统筹城乡,逐步开放“城”、“乡”,希望形成覆盖城乡全局的基本养老保障。我现在做不到,它正处于缩小距离的阶段。”
目前,在农村地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保险养老是养老保障的基本模式,而社区养老是一种新的尝试,它们共同构成了农村养老体系。
家庭养老模式是儒家文化中孝道的重点,也是中华民族延续几千年的优良传统。赡养老人的义务已经成为每个中国儿女的固有责任和独立意识,也是他们人格的一部分。农村地区也不例外,由于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实施其他养老模式的条件不具备,家庭在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不可替代。因此,目前,家庭养老仍是我国农村养老的最重要模式。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基础。土地不仅是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生活资料。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村老年人可以依靠土地收入解决一部分生计。在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土地是最稳定的,也是养老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民政部1992年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是“农村社会保险”的一个先例。在方案中,作者提出了个人、集体和国家共同支付,社会统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新思路。1994年,该计划开始在一些经济发达和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试行。主要办法是在县内设立养老保险基金,根据农民自愿的原则,在政府组织的指导下,根据农村和农民的实际情况。保险基金主要由农民个人支付,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实行储备积累模式,并根据累计资金总额和预期平均领取年限领取养老金。
社区(含乡镇)养老是指模仿城市企事业单位的做法,向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村或乡镇企业。社区养老的实施范围相对狭窄,往往受到该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待续)
标题:贾康:财税改革与农村养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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