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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雅捷)近日,山东银监局公布了山东多家金融机构的最新罚款情况,涉及11家商业银行的13家分行和一家金融租赁公司,罚款总额为46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在山东地区的银行中,商祺银行的分行数量最多,罚款金额最大,其两家分行共被罚款70万元。
从处罚主体类型来看,山东银监局下发的14项罚款涵盖五类:金融租赁公司、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其中,银行系统的主要类型都涵盖在内。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被罚款的主要银行包括两家国有银行的三家分行、一家股份制银行的济南分行、两家城市商业银行的三家分行,即商祺银行和北京银行(601169),以及山东六家地方农村商业银行。
具体来说,在山东的地方银行中,商祺银行是这次处罚最重的一家。其中,商祺银行总行主要违规行为是“将银行应承担的抵押登记费转移给客户”。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山东银监局罚款20万元。处罚决定;同时,商祺银行新城支行因“发放虚假短期贷款”被重罚50万元。
与商祺银行新城支行类似,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和山东阳信农村商业银行分别被罚款40万元和25万元。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虚增存款”也是农村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违法事实,淄博市两家农村商业银行均因上述案件被罚款。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和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35万元。
此外,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和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办理银行业务”分别被罚款20万元和45万元。其中,在监管部门的调查中,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仍存在“将本应由银行承担的抵押登记费非法转移给客户”的违法行为。
标题:山东多家区域性银行遭处罚 齐商银行被罚70万金额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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