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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我们的记者陆红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草案,正式征求公众意见。

“通知”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二是建立房屋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三是明确房屋租赁行为的规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提高房屋租赁服务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购买和租赁的平等权利”的话题非常热门。住房租赁市场关系到人们自身的利益。因此,自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来,住房租赁市场的改革进程一直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出了具体要求。2017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房屋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通知》(房建[2017]153号),进一步明确了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要求。

北京市开始试水“租购同权”

记者认为,真正引人注目的是7月17日广州市发布的《加快广州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工作方案》,该方案首次点燃了“租购平等权”的话题。随后,7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选择广州、深圳等12个国内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8月14日晚,郑州市发布了《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培育四个市场主体,拓宽六个供给渠道,搭建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制定和完善鼓励房屋租赁消费的政策和租赁市场管理的配套政策。

北京市开始试水“租购同权”

据记者了解,《通知》在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租赁监管平台和保护承租人权益方面有很多亮点。然而,《通知》最大的亮点在于,它在一定程度上点燃了北京“租房和买房的平等权利”。在北京生活过的人都知道,在北京租房者实际上只关心两个问题:户口和教育。在某种程度上,主要原因是拥有北京户口意味着在北京接受教育的权利。目前,北京人口众多,教育资源极其紧张,现阶段不可能完全实现租售权。仔细阅读通知后,我们发现通知在户口和教育方面都有相当大的空间。该通知要求:

北京市开始试水“租购同权”

承租人是本市无房户。承租人符合在同一小区连续单独租房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且有一方配偶在该小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条件,适龄儿童可在该小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本市非居民家庭的,可根据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北京居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具体规定,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申请其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在本市注册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直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根据房屋租赁监管平台上登记的信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承租人未在本市登记的,可根据房屋租赁监管平台上登记的信息,申请居住证或居住证。

应该注意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宁愿借钱买房也不愿租房。第一个原因是它被用来保值和对抗通货膨胀。第二个原因是出租和出售有不同的权利。只有在买了房子之后,他们才能安定下来,他们的孩子才能在这个地区上学,但是租房却不行。这一次,北京出台了加快发展房屋租赁的新政策,其目的也很明确。一方面,它贯彻中央政府和国家的有关要求,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与近期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一起,形成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市场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使住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新的住房租赁政策可以进一步抑制投机,稳定房地产价格,这对北京尝试多条腿走路,建立多层次的住房制度,深化住房供应方面的结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标题:北京市开始试水“租购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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