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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公司治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最近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外部市场约束。
虽然这一部署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是在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运行机制的同时注重风险防范的关键一步。换句话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发挥改革的根本动力,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必要措施。
尚未过去的全球金融危机,不仅使各方更加关注宏观审慎管理,也给全球公司治理上了一堂非常重要的课。回顾10年前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尽管其诱因复杂,有许多因素重叠共振,但有一点越来越受到重视,那就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种种弊端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金融机构尤其是一些大型复杂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导致风险积累,最终导致危机,这几乎成为危机后各方的共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肇星早前表示,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大量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和复杂的金融机构经营失败,如雷曼兄弟的破产、瑞银187亿美元的次级抵押贷款损失、摩根大通因抵押贷款资产过度集中而收购贝尔斯登、北岩银行流动性错配引发的危机。这些失败案例或多或少地暴露了这些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例如,董事会的组成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不适应复杂的业务结构和快速变化的市场;董事会未能有效监督公司战略和风险政策的实施;绩效考核和薪酬奖励过分鼓励冒险和短期行为;董事会和管理层未能充分监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等。
在国内,近十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在大力推进下进行了改革,一批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相继通过重组和上市方式在大型银行上市。此外,随着金融业机制体系的完善和监管改革的推进,我国金融机构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公司治理水平还不高,公司治理存在许多不健全和不完善的问题。亚洲公司治理协会发布的《公司治理观察报告》显示,中国公司治理整体水平从2010年的56点下降到2016年的36点,降幅相对较快。
中国公司治理整体水平下降,这体现在金融机构方面,即一系列重大金融案件不断发生,金融混乱加剧。例如,一些银行的内部控制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不切实际地转移信贷资产;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内部控制也存在严重的风险漏洞,如信息披露不规范、不透明等。例如,上市公司出现了忽隐忽现和后续重组,欺诈中小股东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保险领域的公司治理失败现象并不少见。一些保险公司股东利用保险资金进行自我注入和回收;保险基金投资于多层嵌套产品,模糊了基金真正的投资方向;向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转移利益,盲目进行大规模跨境投资和并购等。在这些金融混乱的背后,是公司治理的缺陷。
因此,要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就必须加强公司治理。中国央行研究局局长徐中在文章发表前写道,有必要正视金融风险背后的公司治理缺陷。例如,徐中表示,恒丰银行变相挪用银行资金进行股权控制的做法,惠山乳业涉及的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不敏感性,以及山东系列债务风险背后的相互保险和联合保险模式暴露出的内部控制和监管的形式化,不仅反映出由于投资者缺位而侵犯投资者权益等严重的公司治理缺陷, 缺乏内部控制和内部制衡,也暴露出我国金融机构监管中信息披露不足和监管缺失等外部监管问题。 徐中认为,从全球角度看,这一系列风险案例既不是孤立的案例,也不是金融领域的独特问题,而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微型企业实体普遍存在重大公司治理缺陷的典型反映。
公司治理是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良好的公司治理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使董事会和管理层追求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目标;同时,应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以约束激进冒险的管理目标和决策,更好地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因此,公司治理被视为国家微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石。
重视微观基础的影响是当前宏观经济学倡导的方向,即只有基于微观主体的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才会更加有效和有意义。从这个角度来看,近年来各方都非常重视公司治理,更加注重完善内部公司治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强调加强外部市场约束,这正是从微观层面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理念的具体落实。
标题:央行主管媒体:防风险需要高度重视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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