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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的官方微博消息,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团对福建省进行了环保检查,并形成了检查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检查组于7月31日向福建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情况。
图片来源: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
据检查人员介绍,近年来,福建省坚决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视察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维护和巩固了青山绿水的生态优势。全省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首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一季监督”机制,每季度在省政府经济运行分析会上报告环境问题,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
大力开展生态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65.95%,多年居全国首位。在重点生态区开展商品林赎回等试点改革,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推进,2013年以来,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1058万亩。长汀县把控制水土流失作为一项受欢迎的工程。经过多年的努力,昔日的“火焰山”已成为“郭华山”,在实现人民富裕的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创造了“长汀体验”。
加强环境整治和监管,出台小流域和农村水环境整治规划。自2014年以来,在禁养区共关闭和拆除了14万个养猪场,饲养区有14万个养猪场达不到标准。火电、水泥、钢铁、平板玻璃等重点产业升级提前完成,工业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牵头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环保督察和执法力度,在龙岩、泉州、宁德开展省级环保督察;自2015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交了360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初步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经过努力,福建省的环境质量一直保持全国领先地位。2016年,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占96.5%;9个区市的0/气晴天比例达到98.4%,年平均细颗粒物浓度为27 μ g/m3。
福建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工作,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并予以公开。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903件环境问题报告基本完成,责令整改5368件,立案查处1763件,罚款5284.6万元;54起案件被立案调查,31人被拘留;991人接受了采访,444人被追究了责任。
检查人员指出,福建省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和成效与中央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主要问题是:
一是环保工作落实不够。福建省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地的环境质量盲目乐观,对明显的生态破坏、落后的环境基础设施和糟糕的城市乱象缺乏基本认识。有些同志把环境基础设施问题归结为历史遗留问题,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归结为客观原因,既没有主观找原因、找差距,也没有积极研究解决。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往往等到上级监督或媒体曝光后才努力解决。
优先保护的想法没有得到充分落实。省政府在批准厦门、宁德、莆田海洋功能区划时,将开发海域面积增加到3068公顷,违反了《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的相关要求。国家要求在2015年6月底之前全面清理阻碍环境监管和执法的“地球政策”。然而,2016年,莆田市政府仍出台了“无检查周”、“执行处罚下限”等“土政策”;南平市简阳区不仅未能清理旧的“土政策”,还在2016年先后出台了三个阻碍环境执法的“新文件”;泉州市石狮市政府于2015年12月召开专题会议,责令市环保局撤销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这助长了企业的违法行为。
一些部门的工作没有得到有效推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未能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设备的铸造企业。三明市大田县26家铸造企业已建成28座炼铁土炉、13座炼铁高炉和2座矿热炉,这些都是应淘汰的落后设备,但没有采取措施促使当地政府淘汰并就地关停。现场检查时,19家铸造企业仍在生产,污染物未经处理就排放了。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福建沿海水域的集水区应包括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平潭等6个城市和1个区,并执行一级排放标准。然而,省环保部门和住房和建设部门降低了标准,放宽了要求,只提出了厦门,平潭,晋江,石狮和东山沿海水域集水区的甲类排放标准。福建省水利厅未能解决水电开发造成的水量削减和断流问题。福建省5026座引水式水电站中,大部分没有生态排水设施。
其次,一些海洋和生态敏感地区保护不力。自2010年以来,福建省共批准了382个填海工程,使用了9062公顷的沿海水域,并侵占了一些沿海湿地。2016年11月,国务院明确表示,如果批准征用和占用湿地用于其他目的,用地单位应“先补后占,平衡占用和补偿”。然而,自2016年12月以来,省海洋渔业厅先后批准了16个用海项目,共占用湿地284.45公顷,仅占用不补偿。
超计划养殖是福建省的一个普遍问题,导致当地海域富营养化。宁德市三沙湾文化区规划面积13200公顷,实际文化面积16500公顷。禁区内还有348公顷的网箱养殖和5010公顷的藻类养殖。福州连江县规划的水产养殖面积为6651公顷。截至2016年底,实际水产养殖面积为22,400公顷,导致水产养殖区水质恶化。三级水质比例由2014年的39.4%下降至2016年的35%,四级及四级以下水质比例由2014年的49.1%上升至60.4%。
特别是,一些海洋保护区的非法耕作问题十分突出。泉州市政府非法批准在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开发88公顷海水养殖。漳州市张家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也存在海水养殖,2013年以来养殖面积仍在扩大。宁德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已被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自2011年以来,保护区的湿地面积因围海养殖减少了近170公顷,当地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此外,东山国家森林公园建成后,福建省林业厅先后批准占用5块林地,总面积19.8公顷,用于采矿。截至检查时,东山国家森林公园三个矿区,即启彬玻璃有限公司和爱硕硅砂有限公司仍在开采中,生态破坏面积为11.7公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多次因违规发放采矿许可证。
第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福州市污水收集管网严重短缺。没有支管的面积为78平方公里,占城市总面积的34.4%。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环境。据估计,福州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仅为66%,每天约有22.7万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城市内河。金港河、金龙河、羊栖河、茶园河等城市内河的垃圾、泥沙和油污漂浮在水面上,河水又黑又臭。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只有50%左右。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溪流直接排入大海。监测数据显示,全岛36条入海河流中,有34条劣于ⅴ类水体。在一些地区,由于污水管网不匹配,污水处理厂已经晒太阳很长时间了。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建成并投入运行。但由于缺乏配套管网,投资区的生活污水长期以来一直直接排放到宏达港,污水处理厂不得不抽取河水进行处理,淡水进出。莆田市邗江区江口污水处理厂、莆田市仙游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等。由于配套管网不足等原因,未能起到污染控制作用,周边水环境污染突出。
国家要求加快现有生活垃圾的处理。虽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此做了安排,但实施还不够。截至检查时,全省县级及以上地区仍有49个非正式垃圾场,垃圾存量1651万吨,造成了巨大的环境污染和风险。在乡镇有483个简单的垃圾填埋场和蒸煮炉在使用。没有渗滤液处理设施和废气处理设施,污染问题突出。
全省53个县及县以上垃圾填埋场中,8个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16个超标排放。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长期以来一直非法存放污泥,储存量达51.8万吨,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填埋场的渗滤液收集池不是防渗的,而是一个渗坑,存在突出的环境隐患。三明市尤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现场监测表明,渗滤液的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684毫克/升..
第四,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跨境河流吴坤河长期以来受到严重污染。泉州市政府组织晋江、石狮进行整治,但效果不佳。吴坤河锦江段每天约有5600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福州长乐市金凤镇莲冰岗河污水直接排放,垃圾沿坡倾倒,河水黑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分别为192毫克/升、38.6毫克/升和1.12毫克/升,分别比地表水五类标准高出3.8倍、18.3倍和1.8倍。福州闽侯县扶风生态农业公司和华阳农牧公司都是生猪养殖企业。由于粪便处理设施不良,大量污水在渗坑中堆积,污水长期直接排入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宁德古田县的166家石材加工企业应在2016年底前全部关闭并停产,但只有12家企业在检查时停产。泉州仍有191家石材企业未通过环评审批程序,135家未建污染控制设施。宁德福鼎柏林石板工业园排污口悬浮物浓度常年超标;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有石材厂,设施落后,污染严重。
检查人员要求福建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更加坚定地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海洋和生态敏感区保护,坚决遏制非法侵占沿海湿地,及时清理非法海水养殖,加大对非法采矿的打击力度。要强化党和政府的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明确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检查人员强调,福建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监察规划(试行)》的要求和检查人员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务院。整改计划和整改实施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检查组还对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问题进行了清理,并将其移交给福建省委、省政府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标题:中央环保督察向福建反馈情况:一些干部盲目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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