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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所有公立医院开始全面改革
在8月底之前完全取消药物添加
6月13日,重庆市政府网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7年8月底前,各公立医院全面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草药除外),建立公立医院服务收费和政府补贴补偿新机制,促进新旧运行机制稳定。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我市开始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逐步实现了县级医院的全覆盖。去年,新增12所市级公立医院和25所区级公立医院,以实施改革。根据《通知》,今年8月底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覆盖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并将取消所有原15%的药品奖金。
同时,按照“先模拟、后试点、后实施”的原则,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将在年内分批出台。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比较的合理化,降低大型医疗设备的检验和检验价格,合理提高反映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如护理费、手术费等。在部分医院,探索推进特殊需求医疗服务试点,推出一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疗保险支付、医疗控制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协调,按照规定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确保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承受性,不增加群众整体负担。
通知还建议控制医疗费用,建立医疗保险医生制度和医生诊疗行为个人档案,并对违规行为实行处罚制度。开展处方点评,严格查处“大处方、大检查”,重点监控不合理使用辅助性、营养性高价药品的情况。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药品(不含中草药)的比重普遍降低到30%,卫生材料收入占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的比重降低到20%以下。
根据通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接入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平台,逐步实现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实现符合转诊要求的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记者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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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重庆:8月底前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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