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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所有权的统一登记发证,对于有效支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4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广西将履行职责,加强培训和资金保障,力争在2018年底前完成登记发证,力争尽快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
据了解,广西已要求各地在不同地区实施它,以进一步改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权调查。对于已完成地籍测量的地区,已用解析法完成地籍测绘或用图解法完成界址点测量的,应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地籍测量结果,并补充房屋测量,形成符合登记要求的权属测量结果。对于未进行地籍调查或地籍调查数据过时且与当地现状不符的区域,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综合用房权属调查,也可以在完成一、二期工程普查工作的基础上,补充该区域综合用房权属调查。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明确表示,各地要加快建立房地产和房产相结合的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数据库,实现测绘登记“一张图”的管理、应用和同步更新。新确定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应当出具不动产证明。需要补充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房屋所有权的,应当出具不动产产权证。在登记发证过程中,存在“一户多房”、占地面积过大、权属来源数据不完整、非本地农民集体成员合法收购、农村妇女和农民定居城市等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不具备发放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统一房屋所有权条件的,可以先发放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单独出具农村房屋权属证书的,由当地土地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房屋权属认定办法,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记者唐广生通讯员李新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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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西力推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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