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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银行机构最近公开表示,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开展远程开立一级银行账户试点项目。在作者看来,这一要求有点太“超前”,将其付诸实施还为时过早。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开立远程银行账户不受网点和时间的限制,也不需要亲自去柜台签到,让公众可以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务。但与此同时,远程开立银行账户有许多可预测和不可预测的风险。

首先,我的愿望的真实性无法确认。银行机构通常通过视频技术、人脸识别和其他手段远程识别客户。在当前个人信息泄露严重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很容易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通过技术手段逃避身份识别,甚至胁迫账户持有人,这使得银行机构难以识别账户的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开户的风险。

二是后续风险跟踪管理不到位。客户识别和账户管理包含在账户管理的整个生命周期中。然而,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实名制账户体系中开户和风险管理主要依靠实名认证,在后续账户管理中缺乏主动的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如果开户认证的“安全门”被进一步削弱,将难以有效控制账户风险。

第三,图像认证技术存在缺陷。从技术角度来看,人脸识别较少关注活体检测,场景应用设计相对简单。通过静态照片技术,可以方便地处理或动态捕捉人脸特征来合成图像,并成功通过了“人脸识别”验证。同时,识别技术对客观环境要求较高,由于拍摄光线、姿态、背景颜色等因素,很难保证网络采集的客户人脸图像满足相关要求。

远程开设Ⅰ类账户过于“超前” 落地为时尚早

第四,个人信息安全难以保证。在远程开户过程中,客户与银行之间的图像和声音交互是通过互联网实现的,这使得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透明”。通过网络传输数据时存在伪造和篡改等风险。如果客户使用的计算机遭到黑客攻击,或者远程开户业务是在开放、低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的,犯罪分子可以窃取客户信息,插入虚假的音像资料来伪造客户音像资料等。同时,银行通过远程开户的方式收集客户的大量个人信息,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窃取的主要目标,使客户信息面临被窃取的风险。

远程开设Ⅰ类账户过于“超前” 落地为时尚早

从当前金融业的实际发展来看,当前的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对“远程开户”具有很高的容忍度。二级和三级账户均可远程开户,并可办理存款等金融服务和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的购买。日累计限额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为20万元,基本能满足大多数人的日常需求。一类银行账户是全功能账户,交易金额没有限制。目前,只有在银行柜台面对面开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账户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换句话说,目前远程开立一级银行账户的条件还不成熟,我们不应该急于推出这项业务。(原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吴炳泽)

远程开设Ⅰ类账户过于“超前” 落地为时尚早

(编辑: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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