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37字,读完约1分钟
从明年元旦起,将实施《福州市信用红黑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红黑榜”相关主体将被给予联合奖惩,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认定值得信赖的“红榜”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各部委发布的联合激励备忘录中规定的联合激励对象;反映公共管理和服务中信用主体基本情况的登记信息;“红黑榜”是指认定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认定并公开发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荣誉信息。认定失信“黑名单”的依据包括:国家各部委发布的联合惩戒备忘录中规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反映公共管理和服务中信用主体基本情况的登记信息;“红黑名单”是指依法认定并公开发布的与我市信用主体相关的严重不可信主体和不良评价信息的名单;拒绝执行生效的司法决定等。
注册部门将对“红黑榜”中的相关主体实施联合奖惩。行政机关还将把“红黑榜”信息嵌入到自己的信息系统和具体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工作流程中,查询和使用“红黑榜”信息。(记者何璐)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雷丽娜
标题:福州将启用信用“红黑名单” 守信者一路绿灯 失信者处处受限
地址:http://www.ar7y.com/aelxw/15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