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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导游管理办法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建议对侵犯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导游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并按照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纳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

[简评]多年来,导游诱骗、强迫或强迫游客变相消费的现象屡见不鲜,扰乱了正常的旅游秩序。建立导游“黑名单”制度有助于规范导游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要根除旅游业的混乱,引入导游“黑名单”制度只是第一步。今后,有必要逐一梳理旅行社和景区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例如,制定游览娱乐场所的业务规范或服务标准,实行景区保证金制度,仿效旅行社保护游客权益,处罚违规行为,赔偿游客损失;旅游企业应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服务收费。

标题:期待“黑名单”能规范导游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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