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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联合组织的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结果发布。2016年,全国共建设高标准农田8474万亩,其中我省完成高标准农田949.79万亩,居全国各省之首。对施工情况和做法进行了汇报和表扬。
作为粮食大省,我省准确把握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战略部署要求,确定了到2020年建设1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的目标。截至2015年底,我省国土、发展和改革、农业、水利等部门共建高标准农田3501万亩,超过国家“十二五”期间下达的319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16年,我省国土、发展和改革、农业和水利部门联合建设高标准农田949.79万亩。
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一个目标、一个标准建设、一个制度管理和一个标尺评价。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研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一亿亩计划”的编制,并将计划的实施列为《关于促进黑龙江省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纳入“市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范围,并大力推进;“一亿亩计划”突出生态建设导向,从发展优质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入手,适度集中连片,力争一片建成,取得成效;规范实施和管理。制定了《黑龙江省1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规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1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工程生成和建设暂行办法》,并与《1亿亩规划》一起发布实施,严格控制“三个层次”,即项目标准、资金管理和竣工验收;制定并发布了《1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农业地方标准汇编》,其中6项标准是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建设的基准;整合力被精确地发挥,产业集群在某个区域形成。“集中规划、集中建设、各负其责、各负其责”和统分结合的模式提高了农业的规模、标准化、机械化、良种化、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省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权力和责任,强化了属地管理职能,依法规范了项目的公开运行,加强了管放服务的综合指导。(孙谭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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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黑龙江省去年建高标准农田949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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