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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新公民”安顿下来
——9个部门出台文件,促进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700万大学毕业生,2.45亿流动人口...每年都有大量的“新市民”涌入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
随着越来越多的“新市民”涌入城市,住房租赁需求旺盛,城市家庭租房比例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出租屋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租赁住房在解决城市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房问题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为了更好地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的是进一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的工作部署要求,准确把握住房的住宅属性,以“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以租购为主要方向的住房制度, 以市场为主体,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体,提供基本保障,加快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建立一个交易平台,让人们有信心租房
许多假房、住房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一直是“新市民”租房的“大烦恼”。为增强人们租房的安全感和稳定性,让“新市民”租房放心,《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建立政府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并通过平台提供发布租赁信息等便捷服务,保护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除了提供服务和维护权益外,还应具备监管行为和市场监管两大功能。“通过搭建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房屋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加强房屋租赁信用管理,建立多部门诚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同时,我们可以利用该平台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推进国有企业转型,稳定租赁关系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大型房屋租赁企业仅占房屋租赁市场份额的2%左右,与其他发达国家相差甚远。当前,迫切需要借鉴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政府或国有企业的主导和带动作用。
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应支持相关国有企业向房屋租赁企业转型,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赁、积极盘活现有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方面的主导和带动作用。
“鼓励国有企业改革并不意味着不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该负责人表示,通知还强调,要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发展制度化、规模化的房屋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拓展房屋租赁业务。
完善扶持政策,实施“配送服务”改革
近年来,北京和上海开展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些经验。为此,《通知》提出,特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可以根据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安排,开展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同时,鼓励各地通过新土地和新商品房项目增加新建租赁住房的供应。
“除土地政策外,通知还在财政政策和实施‘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完善了配套政策。”负责人说。
在金融政策方面,通知要求加大对房屋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企业信用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鼓励发展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为房屋租赁企业提供符合业务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住房租赁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和促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
“过去,房屋租赁公司申请工商登记时,其经营范围只能申报‘资产管理’或‘物业服务’;现在,其业务范围被统一和规范为“房屋租赁业务”该负责人表示,这只是通知中落实“分配诉讼”改革的具体体现。
鉴于房屋租赁企业在新建或改建租赁房屋项目和租赁人员管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通知还要求各地梳理新建和改建租赁房屋项目的立项、规划、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等规范性程序。建立快速审批渠道,探索实施平行审批;公安部门应当根据旅馆业的管理模式,将房屋租赁企业登记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信息接入暂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
为加快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通知》明确规定,要选择12个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可在全国推广的试点成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跟踪指导试点城市,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雷丽娜
标题:九部门发文推动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 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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