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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天津专员公署
中央预算单位决算审计是进一步推进专员办转型、全面嵌入中央预算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天津专员办今年初启动,统筹规划,积极转变观念,努力寻找工作中的新问题,探索新的审计方法,从“三个阶段”入手,扎实工作,全面提升了天津中央基层部门决算审计的成效。
首先,准备阶段是彻底和细致的。在进入审计工作之前,准备工作是充分有序的。首先,在适当的劳动力分配中分离家庭,并统一工作时间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本部门决算审计工作的要求,准确把握政策,讨论审计软件和工作底稿的上报方法;二是开展审计培训,邀请相关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专家进行培训,熟悉决算编制流程;三是通过交流平台,向天津中央预算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重点审计单位、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四是召开入职会议,明确参会人员、范围、审核目的和具体要求,提高审核单位的关注度;第五,明确审计工作的新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违反中央政府“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同时,调查与调整相结合,反映了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落实专员办的转型要求。
二.审计阶段的关键突破。在审计过程中,天津专员办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围绕决算审计数据的完整性、相关预算指标的准确性、关键决算指标和基础管理信息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计和重点突破。一是确定五个方面,注意账表是否一致,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是否一致,注意支出科目的合规性,注意往来账目的合理性,注意核实与调整的结合,积极反映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决算审计的工作方法;二是确定审计重点,重点是抽查和个别延伸相结合,如重点关注2016年底追加调整的项目预算资金;三是领导重视,深入基层解决问题,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第四,建立了相互交流制度,定期交流发现的疑点,取长补短,统一审计准则和尺度。针对难点问题,应先进行内部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再与部经济建设司和兄弟专员办进行协商沟通,实现多向联动和信息共享,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在最后阶段分享结果。现场审核后,审核员及时发现问题依据,统一定性问题依据和标准,按时完成相关预算单位的审核报告撰写和草案填写。同时,要注意提高预算审计的有效性。一是重点推进预算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改变传统的重审计轻整改的模式,向被审计单位下发《管理建议书》,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梳理代表性和普遍性问题,下发《关于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的通知》,要求未纳入审计范围的天津市其他中央预算单位认真梳理制度建设,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报天津专员办自查自纠。同时,结合预算审查、预算执行监控和决算审查,跟踪相关情况,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第三,结合近两年的审计工作经验,研究和思考驻津有关单位的资金是否可以确认为项目结余,如何编制预算才能更加合理和准确,提炼问题观点,写出特殊情况的反映,实现决算。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建议我部相关部门对多年来预算问题相同的中央主管部门进行深入调查,明确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不一致的原因,建立符合预算改革要求的预算编制方法。
标题:天津专员办:“三个阶段”精准发力全面提升部门决算审核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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