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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的一名乘客牟女士在一次公交车追尾事故中受伤,治疗费用近7000元。前几天,牟女士收到了大连1022路公交车所属的大连陈元客运有限公司报销的医药费,但全部是硬币,重量超过40公斤。(北青网7月9日)

不可否认,公交公司向伤者支付了7000元赔偿金,全部以一元硬币的形式支付,这是对伤者的一种故意刁难和不尊重。然而,经过仔细分析,巴士公司可能很难用一元硬币支付赔偿。此前,银行和商家拒绝接受人民币低于1元的消息,这在报纸上屡见不鲜;为了“储备”零货币,一些单位不得不用零货币支付员工工资。此外,巴士公司是零货币的“避难所”。由此可见,该巴士公司以1元硬币赔偿伤者,可能是处理积压的零硬币,并将零硬币的兑换成本转移给伤者。

“赔款全是硬币” 折射零币流通困境

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也明确规定,存款人可以自由存取款,银行不得拒绝存款人存入零币。然而,现实是,不仅是商家,还有一些银行出于各种原因拒绝接受一元或更少的硬币,让流通中的硬币在市场上“徘徊”或“沉睡”。由此可见,一些银行拒收硬币表面上是缺乏服务理念,但实际上是对零硬币的一种歧视。

“赔款全是硬币” 折射零币流通困境

应该说,银行作为金融部门,应该带头维护人民币的尊严,不管人民币的面值如何,都要一视同仁。问题是,一些商业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采取“抓大放小”的经营策略,而歧视和排斥零货币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误导了消费市场,导致零货币在市场上受到冷遇,阻碍了零货币的流通。由于对硬币的歧视,一些银行根本没有“接受”硬币的初衷和能力,导致银行网点缺乏对硬币进行计数、捆绑、包装和处理的专用设备,许多流程仍停留在人工操作层面。

“赔款全是硬币” 折射零币流通困境

必须承认,零货币的兑换或存储是费时、费力和低效的;此外,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缺乏服务意识,害怕麻烦,因此大多数银行网点不热衷于兑换或存储零货币。即使一些银行愿意兑换或办理仓储业务,他们也不得不违反规定收取“点钞费”,这是客户所不能接受的。众所周知,零货币也是国家法定货币,它也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和形象。流通中的零货币被随意拒绝,任其“徘徊”或“沉睡”,这将不可避免地损害人民币的形象和尊严,背离发行零货币的初衷。

“赔款全是硬币” 折射零币流通困境

由此可见,7000元赔款全是硬币,这也反映了零货币流通的困境。零货币作为国家公开发行的一种辅助货币,已经多次遭到银行的拒绝,就连商人和普通人(603883,医生)也拒绝零货币,这应该引起银行监管部门的深思。虽然澄清银行拒绝零币的根源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采取后续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的监管,督促银行强化服务意识,疏通零币流通渠道,提高零币清点效率,使零币成为“热点”,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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